(原标题: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该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管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向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审查履行职责情况、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股权激励计划和董事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须提交董事会批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出席、表决等具体规则明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十年。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