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秘书为指定联络人。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六年。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特定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具体标准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利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指标。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包括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会议通知、提案、召开方式、审议与表决程序、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告等均有明确规定。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和修订,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