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下设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战略决策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或召集人提议召开。会议可采用现场、通讯等方式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决策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形成的决议和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委员对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