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21年6月至2025年8月期间的多次会议决议,公司对激励计划进行了管理和调整。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调整授予价格由30.59元/股调整为30.39元/股。第四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139.13%,满足归属条件。175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满足100%归属条件,另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申请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暂不上市,继续禁售至2026年1月26日。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