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为规范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和审核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提名委员会建议的,应在决议中记载具体理由并披露。
提名委员会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通知提前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豁免。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十年,成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