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规定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第二章明确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第三章阐述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对公司长期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这些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价,并将审议结果报送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四章规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但可豁免通知期。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采取通讯表决。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非成员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战略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十年,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章指出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修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