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郴电国际章程(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2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0,050,484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力业务、城市供水、污水处理、清洁能源及增量配电业务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以人民币标明,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增加资本。公司可以依照规定回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公司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经营决策主体,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执行股东会决议。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纪委负责监督和反腐败工作。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为主,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健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公司解散需依法办理清算和注销登记。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