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无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达到考核目的。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情形。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综上所述,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