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且公司应保障其依法履职。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包括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良好个人品德等。独立董事提名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需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制度还明确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履职方式及保障措施,如聘请中介机构、召开专门会议等。此外,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