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以及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管,证券部协助日常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提前泄露信息。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公司依据法律法规报送信息时,提供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且应向监管部门报备。公司应将报送信息及外部单位相关人员登记为内幕信息及内幕知情人,并书面提醒保密义务。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如违反制度,公司可要求赔偿损失或追缴非法所得,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