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25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11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归属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认为本次归属安排及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和符合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归属合计72.7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