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工作津贴与报酬制度)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工作津贴与报酬制度(草案)旨在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制度,客观反映董事付出的劳动及承担的风险与责任,激励董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绩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董事工作津贴与报酬依据公司经营业绩、董事职责履行状况和承担风险等因素,参照行业水平确定。董事分为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工作津贴为16万元/年(税前),外部董事为10万元/年(税前)。内部董事兼任董事长不享受工作津贴,按总经理薪酬1.25倍领取报酬,其他内部董事按岗位领取薪酬。工作津贴自董事任职当月起计算,按月支付,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董事因辞职或离任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津贴,超过半月按一个月计算,不足半月不计。董事出席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差旅费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修订与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