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晨))
本人李晨,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担任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
本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本人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李晨,二○二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