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主要内容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如离职后半年内、公司或个人涉及违法未满规定期限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如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相关人员需按规定申报身份信息和股份变动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确保其近亲属及相关组织不从事内幕交易;股份变动需及时公告;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