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及股东资料管理,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条件。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包括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秘书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便利条件,支持其工作。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及时指定代行人员并尽快确定人选。董事会秘书应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在任期内及离任后履行保密义务。公司还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