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025年8月))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或要求披露的内容。办法强调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误导投资者或实施违法行为。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公司应妥善保存相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并在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向监管部门报送登记材料。
办法还规定了内部审核程序,包括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审批流程。对于不及时上报或违规处理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