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二分之一以上,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未采纳需记载具体理由并披露。选任程序包括交流、搜寻人选、资格审查等步骤。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书面报公司董事会。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