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权管理等事务。公司应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任职资格方面,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且不得存在《公司法》或《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情形。董事会秘书可兼职,但会计师和律师不得兼任此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资料并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管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权管理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并参加相关会议。此外,董事会秘书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在任期内及离任后履行保密义务。公司还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需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培训和后续培训。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