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买卖有价证券。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年度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公司应开设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与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审批,禁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论证并披露。公司可在规定条件下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在6个月内置换。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现金管理,但需符合特定条件并及时公告。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及股东会审议。公司应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持续督导和年度核查,确保募集资金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