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威合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董事和高管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辞职一般在公司收到报告当日生效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特定情况下,如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审计委员会成员不足,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改选。公司须在60日内完成补选。制度还明确了禁止担任董事、高管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刑事处罚未满5年等。股东会可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管,解任当日生效。离职人员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或离任审计。离职后,相关人员需遵守保密义务,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