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威合金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内容。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误导投资者或实施违法行为。
公司应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履行内部审核程序。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满足未泄漏、内幕人士书面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未异常波动等条件。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如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原因消除或信息难以保密时应及时披露。定期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以通过代称等方式豁免披露。
公司应严格管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办理程序包括申请、审核、登记、核准等环节,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符合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采取惩戒措施。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普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