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威合金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完整披露。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明确了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总裁、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参股公司董事、监事、财务总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
报告内容涵盖董事会决议、股东会通知及决议、独立董事声明、重要交易(如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业绩预报修正、利润分配、股票异常波动、重大风险事件、公司名称或章程变更、经营方针变化、会计政策变更、高管变动、重要合同签订、法律政策变化、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大股东股份变动、政府补贴等。
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事项当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分析判断并提请董事会履行披露程序。未按规定上报重大事项将追究责任,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经济处罚甚至解除职务。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