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召开,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由董事孙英才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有394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参与,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2,387,676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以及全资子公司签署钢筋采购协议暨关联交易。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其中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第9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