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9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后,1人因退休离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00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未达到激励计划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34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6540股、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034股。综上,本次将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9974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1136680元变更为人民币210736706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11136680股变更为210736706股。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雪龙集团证券部。申报时间:2025年8月19日起45日内。联系人:竺菲菲。联系电话:0574-86805200。传真号码:0574-86995528。电子邮箱:xuelonggufen@xuelongnetcn。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特此公告。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