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公告编号:2025-049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为原告已撤诉;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为公司和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为第三被告和第四被告;涉案的金额为30,000万元;案件已撤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原告上海聚友化工有限公司与中科启程新材料科技(海南)有限公司(第一被告)、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被告)、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第四被告)就PBS与PBAT“聚酯连续聚合制备工艺”技术秘密纠纷事项的信息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苏民初5号),原告上海聚友化工有限公司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认为上海聚友化工有限公司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准许上海聚友化工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1,541,800元,减半收取770,900元,由上海聚友化工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已撤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特此公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