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需要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环节均有明确规定。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关联事项的表决。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