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半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摘要同时登载于2025年8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审议通过《关于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长郑柏超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化,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沈书豪先生、刘冉先生、郑柏超先生组成,沈书豪先生担任召集人,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2元/股调整为17元/股,并延长回购实施期限至2026年2月27日,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