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煤炭、坑口煤电以及煤制油煤制气煤化工等相关资产并于A股募集配套资金的财务顾问,对中国神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仍然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李宁、秦镭、康昊昱和王天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