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旨在引导和规范其行为,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指持有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能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等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个人或组织。规范强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谋取非法利益或占用公司资源。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的独立性,避免与公司共用资产或影响公司人事任免。在关联交易中,应遵循公平原则,签署书面协议,不得造成利益输送。此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在股份交易方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买卖公司股份,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特定情况下,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或被公开谴责,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股份。控制权变动时,应保证交易公允、公平、合理,确保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