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经营和考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并确保相关方案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且不损害股东利益。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