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天润转债”的公告)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15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天润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28元/股的130%,即不低于10.76元/股,触发“天润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天润转债”的议案,决定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8月16日至2025年11月15日)如触发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2025年11月17日起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将重新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利。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9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9,000.00万元,发行期限6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自2025年4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8.3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7日起调整为8.28元/股;因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注销,转股价格自2025年8月19日起调整为8.21元/股。
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卖出2,012,830张“天润转债”。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不提前赎回“天润转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