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董事资格,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保持独立性,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公司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通过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特别职权涵盖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知情权和独立行使职权。制度自2025年8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