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名称为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336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3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家用电器及配件、电子元件、五金制品等生产加工及销售,还包括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及其配件、工业机器人等研发、生产和销售。
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条款。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为人民币,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特殊情况除外,如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有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