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182,925.47万元,主要用于立新能源三塘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万千瓦风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对象包括新疆能源集团、新疆国有基金及其他特定对象,其中新疆能源集团认购比例不低于10%且不超过20%,新疆国有基金认购比例不低于2%且不超过10%。本次发行完成后,新疆能源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不低于38.7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国资委通过新疆能源集团和新疆国有基金间接控制公司43.84%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并采取措施保障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