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遵守《公司章程》,承担相应义务并享有相应职权和报酬。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且不得由特定人员担任。董事会秘书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筹备会议、内部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权管理等。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文件。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合规。董事会秘书离任时需接受审查并办理移交手续。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