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中小股东权益。该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若召集人无法履职,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主持人。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记录内容包括重大事项基本情况、意见依据、合法合规性等。会议可采用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公司应提供支持确保充分沟通。独立董事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