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提升公司ESG管理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及ESG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核年度ESG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并提交正式提案。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