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强化公司对经营层的监督,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细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制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成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具体职责包括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内部控制等。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