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管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超50%或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原则,不得被非法强令提供担保。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下属部门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需按程序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说明并发表意见。
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的单位提供担保,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被担保对象需提供基本资料、财务报告等。公司应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担保合同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符合法律规范,明确条款内容。担保合同签订后由公司财务部保管并监控后续事宜。公司应密切关注被担保对象变化情况,必要时采取措施。公司应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控制信息知情者范围。公司全体董事应对违规担保产生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