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08月))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和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最终提交董事会审议。战略委员会会议由委员根据需要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须提前三天送达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不受此限。会议应由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应注明回避情况。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全体委员、列席人员及记录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