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报告、公告义务。公司应关注关于公司的传闻及股票交易情况,及时核实并披露公告予以澄清说明。公司应配备必要通讯设备,建立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效沟通渠道,保证对外咨询电话畅通。
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关注公司传闻及股票交易情况,及时核实并披露公告予以澄清说明。公司应配备必要通讯设备,建立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效沟通渠道,保证对外咨询电话畅通。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客观,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文字,不得有误导性陈述。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应合理、谨慎、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