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管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适用对象包括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涵盖任期届满离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等情形。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有权建议解除董事职务或解聘高管,未采纳建议需披露理由。审计委员会可对违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建议。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需有充分理由并及时公告。原董事在特定情况下需继续履职直至改选完成。董事、高管离职后两年内仍对公司和股东负有忠实义务,需遵守保密和竞业限制。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及期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董事会将追责并追偿损失。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