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即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公司设五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需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并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组织的培训。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良好个人品德等条件。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包括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等。
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履行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职责,拥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保障其知情权,并承担其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公司还应给予独立董事相应津贴,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