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特殊情况可免除通知期限。会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包括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公司应为会议提供支持,承担相关费用。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会议记录应保存十年,参会独立董事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