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固定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具备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记录。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出资质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事务所进行初步审查、整理并提交书面报告,审查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最终拟定承担审计事项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委员会需定期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交评估报告。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执业质量做出评价并发表审核意见。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除非出现重大缺陷或其他特殊情况。审计委员会还应对选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