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及其他与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
制度明确了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定义,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文件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况。具体认定标准涵盖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方面的重大差错,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重大差异。
对于重大差错,公司将通过内审部门调查责任原因,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责任追究分为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直接责任人包括信息报送部门负责人,主要责任人包括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处罚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
制度还规定了从重、从轻或免于惩处的情形,并明确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