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退休、罢免或解任等情形。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当日生效。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被股东会解任的,自决议通过日起离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按公司制度和劳动合同规定执行,因违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可由董事会解除职务。离职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印章等移交工作,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文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人员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继续有效,且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半年内。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