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的议事行为和程序,确保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况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审议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确保正常召开。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提前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会并表决,表决结果应及时公告。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程序不当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和事项,强调了监管措施和信息披露要求。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