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广泛搜寻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会议不定期召开,由主任委员召集,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方式包括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