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能科科技系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在上交所上市,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重要员工,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及自筹资金,拟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持股规模不超过55.13万股,存续期为48个月。管理模式由公司自行管理,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公司已履行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并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融资时的参与方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已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后实施。